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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室

運動代表隊場館借用說明

一、借用原則:可借用每週固定時段之場地進行運動訓練。
 
二、借用申請時間:每學年上下學期、寒假、暑假前一週。
 
三、借用方式:填寫運動代表隊場館借用申請單場館借用申請單-運動代表隊.教職員運動性社團,並於每學期公告指定時間內繳交至體育室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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