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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室

校際大型體育活動場館借用說明

一、借用原則:

(一)因考量本校運動場館運用及體育室現有人力配置問題,各系級辦理全國性大型運動競賽,須為各校輪流辦理性質者,始同意辦理。

(二)欲借用假日時段辦理大型活動者,請提報申請書說明主辦單位辦理本次競賽之理由及活動企劃書等,送交本室審核,審核通過始可辦理活動。

(三)以不影響校內各項體育教學、訓練、練習為原則。

二、借用方式:確定各校輪流辦理之時間,即備妥相關資料,填寫場館借用申請單場館借用申請單,並由各系系辦協助以公文簽辦方式提出申請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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