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量訓練室
重量訓練室為長32.2公尺、寬8公尺之空間,地板鋪設合成橡膠面層,並設有鏡面牆,以利使用者調整自身動作。內部設置坐姿腰部前屈旋轉訓練機、擴胸訓練機、腿部蹲舉推蹬訓練機、史密斯訓練機、下拉式滑輪推舉訓練機、高拉式滑輪訓練機、垂直式雙功能訓練機及電腦跑步機等先進重量訓練設備,設施完善,亦為體育館內使用率極高之健身活動場所。 | |||
開放時間請參考附件,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。 本校教職員工生皆可入場,入場前須先刷卡,職員請帶服務證,學生請帶學生證。 請自行攜帶毛巾2條及礦泉水,器材使用過後請擦拭乾淨再歸回原位。 請愛護場館環境,禁帶食物及飲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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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重訓室使用一覽表 | |||
重量訓練室使用規定: | |||
一、 | 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下午五時三十分至下午二十一時三十分(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)。 | ||
二、 | 本場館於保養維修期間及業務需要時得公告暫停開放。 | ||
三、 | 使用單位應遵照借用時段入場活動,不得藉故提前或延長使用時間。 | ||
四、 | 使用單位應於指定處所活動不得超越範圍,並嚴禁擅自操控及啟用電器設備,且應遵從管理人員指導。 | ||
五、 | 使用單位如需佈置會場時,未徵得體育室同意前,不得任意張貼文宣或搬動場內各項附屬設備、器材及繪製標線。 | ||
六、 | 不得有違反國民生活需知及國民禮儀之行為,如赤膊、赤腳及隨地吐痰等。 | ||
七、 | 本場館嚴禁攜帶寵物或危險物品進入,並禁止吸菸、燃放鞭炮及煙火。 | ||
八、 | 除白開水外,嚴禁攜帶飲料及其它食品進入場館,並應於指定位置飲水,以避免場地濕滑,造成危險。 | ||
九、 | 運動本身具有可容許的危險性,不論工作人員、觀眾與運動員及其他參與活動之人員均應提高警覺避免傷害之發生。如因個人之疏忽或違反各項規定而造成傷害,使用者應自行負責;若因而傷及他人則應負法律責任。 | ||
十、 | 上課時間不得入場,使用者入場前需先向管理人員簽名登記。 | ||
十一、 | 使用者應穿著運動服、鞋及攜帶毛巾;器材使用後,應擦拭清潔並歸回原位,違者不得入場。 | ||
十二、 | 使用者應依正常程序使用器材且小心維護,如故意損壞器材,除應照價賠償外,並取消其使用資格。 | ||
十三、 | 使用器材前應詳讀使用說明及安全須知,如因個人之疏忽或違反各項規定而造成傷害,使用者應自行負責。 | ||
十四、 | 燈光、音響等電器設備由值班管理人員負責開關。 | ||
十五、 | 器材若有損壞情形,應立即通知體育室辦理維修。 | ||
十六、 | 不得於本場館內嬉戲,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之安全。 | ||
十七、 | 若違反本規定且屢勸不聽者,取消其使用資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