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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室

桌球教室

桌球教室     桌球教室內部空間寬敞,目前共有十二面球桌,提供體育教學、運動代表隊訓練、教職員工暨學生運動性社團使用。地面鋪設舒適美觀之聚氯乙烯彈性面層,牆面安裝 AMF 吸音礦纖壁板,並設置明鏡牆面,以利教學及訓練之用。
 

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~21:40(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)。

場館使用概況詳如附件說明,使用前請至體育室登記借用。

例假日欲借用場館辦理活動,請至體育室提出申請。

請愛護場館環境,禁帶食物及飲料。

 
108-1桌球教室使用概況 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桌球教室使用一覽表
 
桌球教室使用規定:
一、 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下午二十一時四十分(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)。
二、 本場館於保養維修期間及業務需要時得公告暫停開放。
三、 使用單位應遵照借用時段入場活動,不得藉故提前或延長使用時間。
四、 使用單位應於指定處所活動不得超越範圍,並嚴禁擅自操控及啟用電器設備,且應遵從管理人員指導。
五、 使用單位如需佈置會場時,未徵得體育室同意前,不得任意張貼文宣或搬動場內各項附屬設備、器材及繪製標線。
六、 不得有違反國民生活需知及國民禮儀之行為,如赤膊、赤腳及隨地吐痰等。
七、 本場地嚴禁攜帶寵物或危險物品進入,並禁止吸菸、燃放鞭炮及煙火。
八、 除白開水外,嚴禁攜帶飲料及其它食品進入場館,並應於指定位置飲水,以避免場地濕滑,造成危險。
九、 運動本身具有可容許的危險性,不論工作人員、觀眾與運動員及其他參與 活動之人員均應提高警覺避免傷害之發生。如因個人之疏忽或違反各項規定 而造成傷害,使用者應自行負責;若因而傷及他人則應負法律責任。
十、 使用單位如違反本作業須知者,得暫停借用一年,情節重大者得永遠停止借用。
十一、 桌面嚴禁碰水,且勿置放雜物於桌面。
十二、 嚴禁拉扯球網及移動桌球桌。
十三、 桌球教室與技擊室之間為玻璃隔牆,禁止由玻璃隔門穿越教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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