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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室

競賽活動申請

1. 校外各項競賽活動前(正式比賽、聯誼賽),皆須填報活動申請。

2. 各運動代表隊活動與訓練之辦理情形,競賽成績表現,為代表隊年度評鑑重要考評依據。

3. 請務必依規定辦理各項活動申請,需繳交報名表、印領清冊(二份)及出差請示單(二份)。

4. 以上資料請於:活動日一個月前送至體育室運動競賽組。

5. 競賽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請填活動申請表(ABC表)送交體育室運動競賽組存查。

 

田徑聖火獅 運動代表隊參賽流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