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球館

網球館     網球館於83年9月興建完成,設置五面標準網球場地,是國內難得一見的大型室內球場。目前提供網球教學、運動代表隊訓練及教職員工暨學生社團使用。
 

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~21:40(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)。

場館使用概況詳如附件說明,使用前請至體育室登記借用。

例假日欲借用場館辦理活動,請至體育室提出申請。

請愛護場館環境,禁帶食物及飲料。

 
108-1網球場使用概況 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網球館使用一覽表
 
網球場使用規定:
一、 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下午二十一時四十分(本校體育教學、校隊訓練或學校舉辦活動期間不對外開放)。
二、 本場館於保養維修期間及業務需要時得公告暫停開放。
三、 使用單位應遵照借用時段入場活動及結束活動,不得藉故提前或延長使用時間。
四、 使用單位應於指定處所活動不得超越範圍,並嚴禁擅自操控及啟用電器設備,且應遵從管理人員指導。
五、 使用單位如需佈置會場時,未徵得體育室同意前,不得任意張貼文宣或搬動場內各項附屬設備、器材及繪製標線。
六、 不得有違反國民生活需知及國民禮儀之行為,如赤膊、赤腳及隨地吐痰等。
七、 本場館嚴禁攜帶寵物或危險物品進入,並禁止吸菸、燃放鞭炮及煙火。
八、 除白開水外,嚴禁攜帶飲料及其它食品進入場館,並應於指定位置飲水,以避免場地濕滑,造成危險。
九、 運動本身具有可容許的危險性,不論工作人員、觀眾與運動員及其他參與活動之人員均應提高警覺避免傷害之發生。如因個人之疏忽或違反各項規定而造成傷害,使用者應自行負責;若因而傷及他人則應負法律責任。
十、 使用單位如違反本作業須知者,得暫停借用一年,情節重大者得永遠停止借用。本場館只供網球運動使用,非經允許不可作為其他活動使用。
十一、 本場館只供網球運動使用,非經允許不可作為其他活動使用。
十二、 嚴禁拉扯球網及移動球柱。
十三、 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進入球場,並請先清潔鞋底後始得進入。
十四、 禁止穿著拖鞋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類進入館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