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代表隊場館借用說明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一、借用原則:可借用每週固定時段之場地進行運動訓練。
二、借用申請時間:每學年上下學期、寒假、暑假前一週。
三、借用方式:填寫運動代表隊
場館借用申請單
,並於每學期公告指定時間內繳交至體育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