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性社團場館借用說明

一、借用原則:可借用每週固定時段之場地進行運動訓練。

二、借用申請時間:每學年上下學期、寒假、暑假前一週。

三、借用方式:填寫場館借用申請單場館借用申請單,並於每學期公告指定時間內繳交至體育室。